行政法有什么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7/05 0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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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完整、统一法典;(2)表现形式多样;(3)行政法规范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易变性(5)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共存.希望能够帮到你.
A、A、A、C、C、A、C再问:答案真确吗????再答:我如果说百分百正确,你肯定不信。别靠别人的答案,就是别人给你了答案,你也要验证一下。所以呢,我的只供参考。再问:谢谢了
根椐不同标标准有多种分法:一、属于公法,不是私法二、是行政法之中的组织法,不是行政程序法等三、从效力层次上是基本法以外的法,不是基本法等您没看错的话,答案也会出错的.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
帮您昭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zhf.html
行政裁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8条第2款所规定的“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情形.调解行为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虽然发生一定影响,但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
一般行政法即普通行政法,是行政法的总则或者通论部分,它的内容适用于一切行政法领域,如行政程序、行政组织、行政救济等.而特别(特殊)行政法是规范某一特定领域的行政行为,比如工商、税收、公安、环境行政法等
是职权不同于权利,权利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可以放弃,行政职权不行,规定的一定要履行,不履行是失职,没规定的一定不能做,做了就是越权.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参与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一个程序性基本原则,不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不具有双方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主要是以行政主体的单方意思表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法安性是“法律安定性”的简称.意思就是说,法律要稳定,不能三天两头改变.行政领域内,由于客观情况千变万化,不可能完全由法律来规定,总有法律照顾不到的地方.所以,需要给予行政主体一定的灵活性和自由裁量性
解题思路:民法与行政法的区别:解题过程:民法与行政法的区别:1、含义不同:行政法是关于国家与国家权力的法律,民法是关于市场和人的法律.2、理念不同:民法是从市民社会中自然形成的,其理念是自由主义,其文
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BBCACD
内容上,行政法涉及的内容非常庞杂,几乎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行政法涉及的内容普遍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胜任的.实体权利与程序相互交杂,很难绝对分开.形式上,行政法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只有
见http://www.mba163.com/xuexi/xzgl/cxwj/xxck/200605/20060530215659.html
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中关于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奠定了行政法的基础,因此,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表现形
A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说白了,就是所有的行政中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B法律关系是行政主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