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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车辆有没有报废期?报废怎么计算?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百度作业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7/17 18:04:28
现在车辆有没有报废期?报废怎么计算?
现在车辆有没有报废期?报废怎么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结论:家用小型轿车,无强制报废年限.家用的非运营的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年限为:使用6年以内,两年检验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检验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检验2次.如果检验合格可继续驾驶.第二十一年起,每3个月检验1次.
  具体规定: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00]183号)执行.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