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的运算(-4又3分之2)+(+3又6分之1)(-七又三分之二)+(-三又六分之五)
求-3.76+(-2又七分之三)-(+13.24)-六又七分之四+1又八分之五-0.625
(+5又六分之五)+(-3又七分之一)+(-6又六分之一)+(-15又七分之六)谢谢,
6又4分之3减去3= 八又三分之一减去七又三分之二= 五又九分之四减去三又九分之五=
-2013又六分之五-(2012又三分之二)-(-4026又四分之三)+(-1又二分之一)
-2000又六分之五-(-1999又三分之二)+4000又四分之三+(-1又二分之一) 【如上
(一又三分之二+六又八分之五+二又八分之三)×(1-十四分之九)
(4又12分之7-二又六分之五)×1又七分之一
八又四分之一+{六又七分之三+(-三又四分之一)+(-五又七分之四)}+(-三又七分之六)
(1又二分之一)+(-六分之五)+2又四分之三-(负八分之三)-(四又三分之二)
(-四又九分之七)-(-三又六分之一)-(+二又九分之二)+(-六又六分之一)利用有理数加法运算律计算
1:3.75减七又三分之二减一又四分之三加二又六分之五
-2009又六分之五-2008又三分之二+(-13又二分之一)-(-4020又四分之三)